1.1 照明系统
1.1.1 HJCT.ZM能开关模块内置CPU,可被独立编程,可灵活的设置控制关系。控制功能改变时,只需通过软件编程就可以轻松实现。如果需要增加控制回路,只需增加驱动模块就可。每个设备都可独立运行,某个设备的损坏不会影响到其它设备的使用。以下描述以HJCT.ZM10412智能模块为例。
1.1.2 具有12路模拟量输出、12路继电器输出,每路负载输出电流16A,瞬间电流可达80A,每路控制信号输出电压1~10VDC,20mA。
1.1.3 环境条件:工作温度0℃-45℃,工作相对湿度20%-90%。
1.1.4 安装使用标准35mm导轨安装。
1.1.5 性能特点:
支持BACnet, LonMark. OPC与Web Service等通讯协议
集成恒光控制
自动化荧光灯具预烧模式
警报、排程与趋势记录
工作电压:AC 12V(交直流 两用)
负载能力:≤16A每路
工作温度:-45℃~70℃
掉电维持:>10年
功率损耗:≤1.2W
控制回路:12回路接点16A
1.1.6 工作方式
手动操作:智能照明模块面板设计6个按键,手动按开灯关灯。
自动操作:面板上黑色按键是手动自动切换按键,在系统设定好的程序后,按黑色按键完成自动运行。
面板操作:多个智能照明模块使用面板控制,面板设置模块站号后,有32种场景模式操作。
1.1.7 用途效果
1.1.7.1 智能照明模块的时控控制
智能照明模块在系统中设定开灯关灯时间,在到达设定好的时间后,自动开灯及关灯,时控控制在系统精确到每回路设定不同的开灯关灯时间,时间设定范围精确到每秒为单位。
1.1.7.2 智能照明模块自动控制
选择自动控制必须在智能照明模块或系统上勾上自动功能,在时控控制的时间设定好之后,勾上自动控制功能,在到达设定的时间自动开灯关灯,每天自动循环,在节日中可选择某天不用循环,取消选择的节日自动开灯关灯功能。
1.1.7.3 智能照明模块在系统控制
把楼宇中所有的智能照明模块通讯接口用双绞屏蔽线连接到系统终端里,终端安装照明系统,整个楼宇照明系统就可完成。
1.1.8 系统应符合国际通用的IEC标准,系统所采用的标准应有多家制造商支持,产品具有互换性,可做到厂商间无缝兼容,便于将来的维护。
1.1.9 系统结构是分布总线式结构,系统内各智能模块不依赖于其他模块而能够独立工作,模块之间应是对等关系。
1.1.10 系统可对公共区域照明进行集成式控制,达到舒适、节能、自动运行、方便管理的目的。
1.1.11 安装
1)建筑物内设有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应急照明采用自带蓄电池型消防灯具。在主要出入口设安全出口指示灯,在辅房走道上设置疏散指示灯;其指示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的有关规定。
2)建筑物照明采用放射形式供电,在适当位置设置照明总箱,总箱电源引自变电所低压柜。本建筑物配电与照明共用变压器。
3)车间照明主要采用LED灯具。Ⅰ类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接地。各回路N线和 PE线均不共用。当采用穿管保护时,不同回路分管敷设。
4)照明线路敷设:车间内的照明线路由照明箱引出后先沿金属线槽沿柱和跨柱敷设,再穿钢管沿梁明敷至灯具。辅房照明、空调、插座线路除特殊注明外均穿焊接钢管沿墙、地板、顶板暗敷。部分墙体为压型钢板的,电气线路穿金属线槽沿墙明敷。
5)出口标志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均接成常亮状态。
6)当应急照明灯具采用蓄电池做备用电源时,蓄电池应按 90min配置,灯具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 30min.(特殊注明者除外)。
7)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满足:疏散走道不低于1.0lx;人员密集场所不低于3.0lx;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不低于5.0lx。
8)变配电室以及发生火灾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的备用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灯具应急时间不少于180min。
9)充电间按2区爆炸危险环境考虑,所选电气设备均为防爆型,线路均穿镀锌焊接钢管沿墙及顶板明敷设。其余未注明的线路均穿钢管沿吊顶及墙暗敷设,无吊顶的沿顶板及墙暗敷设。
10)车间内应急照明线路出配电箱后穿钢管沿网架内及柱明敷设至灯具,明敷线路保护钢管外涂防火涂料。空调机房内应急照明线路穿钢管沿墙及柱明敷设,钢管外涂防火涂料。
11)其他未尽之处,请安装《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规定执行。
质,价格按投标报价不变。